第(1/3)页 欢欢是个私生女。 她见到爸爸的次数屈指可数。 内心里,她渴望父亲,但最爱的还是自己母亲。 所以,在第一次爸爸指挥她吃肉的时候,她是拒绝的。 因为她知道那生肉是母亲的。 可那个味道太美味太吸引人了,好像吃完之后她就能有无限的力量似的。 她不愿,她挣扎,可最终在钟晨一次次的劝导之下,她吃了。 至此,一发不可收拾。 她总是很饿。 一开始是妈妈,后来,她喜欢爸爸的鲜血。 爸爸很小气,每次只给吃一点点。 不过爸爸很疼爱她,会给她吃其他的食物。 偶尔是她在血池吃过的美味的灵魂,偶尔是散发着浓浓香味的血肉…… 只要她能帮爸爸做完任务,就可以得到这些奖励。 可是有一次她失手了,没能找到那个奇怪的小男孩,所以她被爸爸惩罚没有吃的。 没办法,爸爸不给,她就只能自己去找了。 她杀了一个少年。 趁着对方晚上在篮球场打球的时候出现。 那少年以为她是迷路的小姑娘,便要送她回家,她把人指路到小巷子里,杀了。 新鲜的灵魂和血肉,让她大饱一顿。 从此,她学会了自己‘捕猎’。 短短两个月不到,从篮球少年到买菜的妇女、家里的佣人,三桩命案,让她凶性越来越盛。 最后,画面落在她吸食钟晨的鲜血之时。 黎见沐睁开眼。 搜魂之术,是以对方的角度去观察这个世界。 欢欢一开始的懵懂,后来的挣扎,对血肉和灵魂的渴望,以及越来越想杀人的暴戾凶性,她都能感受的到。 也正是因为如此,黎见沐很清楚。 第(1/3)页